关于经开区第二停车场超充项目合作
的成交公示
1.项目名称:经开区第二停车场超充项目合作事宜;
2.成交单位名称: 珠海市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
3.成交金额(含税):
(1)固定场地服务费:8元/平方米·月(含税);递增率: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3%。
(2)充电服务费分成:
①单枪日均充电量≤300度,无充电服务费分成;
②300度≤日均单枪充电量<500度,每月按充电服务费的5%计提分成;
③500度≤日均单枪充电量,每月按充电服务费的10%分成。
(3)合同期:5年。
以上成交结果公示日期为三个日历天,从公示日起算,在公示期间内无异议,将向成交单位(或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此,珠海汇华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意向承租单位(或承租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汇华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

